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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单层机房承载力检测,公司涵盖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中小学校舍)抗震能力检测、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可靠性鉴定、房屋加层承载力鉴定、扩建及改变使用用途的鉴定、灾后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受损等。公司下设工程实验室、鉴定部、检测部、资料部、行政部、财务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及化管理。。
检测知识分享:
地基基础出现下列情况需要进行检测鉴定:
1、地基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已在建筑房屋中有明确反应。
2、建筑施工资料已证明地基基础施工质量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没有设计处理意见或设计处理措施不当,
3、无施工资料或施工证明证明房屋地基基础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
4、建筑房屋新增扩建,未能确定地基基础是否满足新增扩建要求。
5、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已明确表明地基基础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
应用超声回弹综合法的优点
应用超声回弹综合法的优点在于,比单一的检测方法更能降低含水率以及混凝土工龄可能对检测结果产生的影响,更能真实的反映混凝土的塑性,不仅可以反映出混凝土的表面状态信息,还能检测到混凝土浇筑物的内部性能,这对于更的获取混凝土强度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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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农村房屋质量鉴定的重要性
弟一、保障人身安全。在进行农村房屋质量鉴定的时候,能够检测鉴定出房屋的质量能否达标,对于质量不合格的房屋,应当及时的拆除,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农村人口的人身安全,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对人体或者是财产的破坏。
第二、使建筑更加规范。现在许多农村建房子,都没有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建造,所以建造出来的房屋形式各样,通过农村房屋质量鉴定,能够有效的使建筑更加规范,不仅是能够规范建筑质量,从一定程度上还能够使建筑形式更加规范。
承接黄浦区本地区房屋检测鉴定、厂房安全鉴定、钢结构检测、危房鉴定、客户验厂检测、酒店旅馆房屋安全鉴定、学校幼儿园抗震鉴定等业务,同时还承接广东省各大地区检测鉴定业务,包括涟水、虎丘、江宁区、润州、淮安市、盱眙县、扬中、京口、无锡、丹阳、如皋市、连云港市、南通、虹口区、长宁区、栖霞区、贾汪区、滨湖区、海门、建湖县、洪泽区、常熟市、通州区、镇江新、滨海县、滨湖区、连云港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旧楼结构改造鉴定业务等。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结构构件(墙体、楼屋面等)、装饰装修、设备、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物(室外地坪、排水沟、台阶)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7)分析房屋损坏原因;
8)综合评定房屋完损状况。
鉴定检测的抽样
一般建筑物的鉴定方法有三种:传统经验法,实用鉴定法,概率鉴定法。《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可归入传统经验法,针对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的房屋;目前普遍采用的是《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它们总体上是实用鉴定法,但已引入了概率鉴定法的思想。由于房屋鉴定的对象基本为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因此概率鉴定法的具体实施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尤其是抽检部位及样本数量的局限。《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概率鉴定法实施的路径,参见标准第3.3.11条:建筑结构检测的抽样方案,可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按下列原则选择:
(1)外部缺陷的检测,宜选用全数检测方案;
(2)几何尺寸与尺寸偏差的检测,宜选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方案;
(3)结构连接构造的检测,应选择对结构安全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抽样;
(4)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差构件或受到灾害影响、环境侵蚀影响构件中有代表性的构件;
(5)按检测批检测的项目,应进行随机抽样,且zui小样本容量宜符合本标准第3.3.13条的规定;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或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
2.3检测项目与范围。
检测项目和检测范围按有关规定应抽检30%构件,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被委托方指定。一个工程项目的检测通常包含许多相关子项目的检测,委托方指定的有关项目的评定并不能zui终保证构件(或结构)的安全性,因为委托方对检测项目和检测范围的指定常带有人为因素的影响。
由于检测工作本身也是市场经济,检测费用是和检测项目相关的,检测项目越多,相应的费用也越高,为此委托方在委托任务时,一般要求尽量少的抽检,而被委托方也只能根据委托内容展开工作,从而可能会导致三种情况出现:
a检测内容无法完全解决委托方所需解决的问题,从儿导致事故的原因不在检测范围内,或者检测项目不全,检测范围不能含盖导致问题的所有原因。
b检测范围内的有关检测项目可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而检测范围以外的相关检测项目不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从而造成委托方对检测单位的误导。
c检测数据只反映被抽检的构件,无法对整体结构进行综合评价。
当出现上述三种情况后,鉴定检测单位和鉴定人均会承担较大的风险。
3 几点建议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罗列及过去的鉴定检测工作的经验,提几点建议:
3.1鉴定检测人员应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建筑法规的学习和研究,深刻理解建筑法规的具体内涵和外延,依法进行房屋安全性的鉴定工作。
3.2必须明确鉴定检测人员的职责,尊重科学,依法办事,尊重客观事实,不弄虚作假,不违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3.3提高鉴定检测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随着市场化的发展,房屋建筑行业的经济活动也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依法办事、提高自身素质是增强科技人员自我保护能力的zui有效措施。
3.4增强鉴定检测人员的风险意识。在房屋鉴定工作中存在许多风险,如房屋检测过程中的意外伤害、鉴定结论正确与否的风险性等,不加强风险意识的教育,就是对自己、单位和社会的不负责任,zui后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3.5鉴定检测工作一定要客观、公证。由于建筑活动的市场化、法制化,有意歪曲客观事实,为某一方谋利益的鉴定检测报告,zui终是站不住脚的。科学和事实那是摆在人们面前真实的客观实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3.6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房屋鉴定检测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协调和与外部的协调工作,避免引起的不正当竟争行为从而导致的鉴定检测的不公正或违法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法律环境。
4 结语
本文通过对房屋鉴定检测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体会,探讨房屋鉴定检测工作中的新问题,其根本意图在于警钟常鸣,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鉴定检测工作能真正起到保障房屋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作用。
2024年5月14日新消息,据黄浦区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技术部透露